历史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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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沿革
发布时间:2007-10-19   编辑:方正应用管理 超级管理员   来源:
 

    六十年代
中国贸促会成立于19525月,第一任主席为南汉宸,秘书长为冀朝鼎。五十年代,正值西方国家对新中国实行经济封锁和禁运,中国贸促会同世界各国的民间贸易团体积极开展双边和多边交往,为发展国际间的正常经济贸易关系而努力。至六十年代中期,中国贸促会已同日本、英国、法国、联邦德国、意大利、奥地利、比利时、荷兰、卢森堡、加拿大、阿根廷、巴西、智利、玻利维亚、圭亚那、委内瑞拉、墨西哥以及亚洲、非洲许多当时尚未同中国建交的国家,建立和发展了民间贸易联系,并先后同日本、联邦德国、法国、奥地利等国的有关团体签订了民间贸易 或经济关系的协定,同意大利、智利、奥地利的有关组织相互在对方首都设立商务代表处。与此同时,中国贸促会同各社会主义国家的商会或工商会,同已与中国建交各国的贸易团体也进行了广泛的合作。

(  七十年代
1971
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在联合国的合法席位得到恢复后,许多国家相继同

中国建交。中国对外经贸事业仍然保持着官民并举的格局。中国贸促会本着不忘老朋友,广交新朋友的精神,继续拓宽原有的对外联系渠道,促进中外贸易和经济合作的发展。在19791月中美正式建交以前,中国贸促会是两国间贸易的中方窗口。 1973年,王耀庭出任中国贸促会第二任主任。

图1:1956年毛泽东主席参观中国贸促会举办的日本商品展览会

八十年代
1979
年以后,中国实行对外开放政策。中国 贸促会承担的工作范围继续扩展,转移到促进对外贸易、利用外资、引进外国先进技术和各种形式的中外经济技术合作的轨道上来。随着工作范围的扩大,贸促会增设新的机构,增加工作人员,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其他城市增设了分会和支会。 1986年,贾石出任中国贸促会第三任会长。 随着中国实行有计划的商品经济和外贸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中国贸促会的职能面临着新的转变。19865月,中国贸促会在经过长期的筹备和吸收一大批企业会员、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的基础上,召开了第一届会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了新的《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章程》,选举了新的委员会。

    图2:1986年邓小平会见加拿大私人企业家代表团团长、加拿大前总理特鲁多,左一为贾石会长

经中国政府批准,中国贸促会19886月组建了中国国际商会。各地方分

会、支会也相继组建了中国国际商会,面向会员,为企业会员、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以及各有关方面提供信息服务、咨询服务、法律服务,加强了涉外专利代理、涉外商标代理、技术转让、涉外经贸和海事仲裁等项工作,发挥连接政府与企业之间的纽带作用,把自身业务的拓展与为会员和其他经济实体提供服务结合起来。
   
1988年起,中国贸促会开始建立行业分会,以促进有关行业进出口贸易,增进国内外同行业间的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这样,中国的贸促事业就既有地方机构,又有行业机构,从而形成了纵横交错的工作网络。
    1988
9月,郑鸿业代行中国贸促会、中国国际商会会长职务,198912月被选举为第四任会长。

九十年代
进入九十年代以后,中国改革开放进一步深化,特别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

制的逐步建立,为中国贸促会、中国国际商会的发展提供了更广阔的空间和舞台。根据新的形势,中国贸促会、中国国际商会紧紧围绕其宗旨,抓住机遇,强化职能,调整战略,开拓领域,以为经济建设服务为中心,采取多种形式,开辟多种渠道,努力为企业服务,为改革开放服务,为外交、外贸事业服务。中国贸促会、中国国际商会的各项工作无论在深度和广度上都有了很大提高。

    图3:1992年在中国贸促会成立四十周年庆祝会上,江泽民主席会见外国来宾

1994年,中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先后颁布了《对外贸易法》和《仲裁法》,

在《对外贸易法》中,明确了中国贸促会作为贸易促进组织所应具备的职能和承担的任务;在《仲裁法》中,明确了中国的涉外仲裁机构由中国国际商会设立,从而确立了中国国际商会涉外仲裁机构的法律地位。
   
随着海峡两岸关系的改善,为促进海峡两岸经贸关系的发展,中国贸促会联合大陆经贸界、企业界、法律界及有关方面,于1989年底成立了海峡两岸经贸协调会,该协调会秘书处设在中国贸促会,负责处理日常事务。该协调会与台湾方面的海峡两岸商务协调会紧密合作,为海峡两岸在贸易、投资、法律事务、知识产权保护、人员往来等诸多领域的合作与交流,做了大量的有益的工作。与此同时,中国贸促会同台湾方面的许多经贸团体、工商组织、企业界等建立了往来与合作关系。
    1994
5月,太平洋盆地经济理事会第28届国际大会通过决议,正式接纳中国入会。中国贸促会牵头组建了太平洋盆地经济理事会中国成员委员会,中国贸促会作为主席单位,负责处理该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1986
年,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以国家委员会名议申请加入国际商会,经过8年多的谈判和努力,199411月,国际商会第168次理事会正式通过决议,同意中国加入国际商会并组建国际商会中国国家委会。 199511日国际商会中国国家委员会在北京正式成立,包括中国国际商会在内的171家工商组织、经贸团体及企业作为创始会员,中国国际商会作为主席单位。该委员会秘书处设在中国国际商会,负责处理日常工作。
    1995
6月,郭东坡出任中国贸促会、中国国际商会第五任会长。随着中国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进入新的历史时期,中国贸促会的发展也进入了新的阶段。
    1997
9月,俞晓松出任中国贸促会、中国国际商会第六任会长。
    2003
5月,万季飞出任中国贸促会、中国国际商会第七任会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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