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我中心已停止对外使用“中国贸促会中小企业外贸综合服务平台”与“中国贸促会产品检测认证(国际标准)代理中心”名义开展工作,亦不再委托、授权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上述两项名义对外开展合作及经营活动。
有关单位或个人因使用上述名义而产生的任何法律纠纷,均与我中心无关,我中心保留依法追究该单位或个人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利。
特此公告。
中国贸促会贸易推广交流中心
2022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