贸仲正式发布《关于在仲裁中使用人工智能技术的指引(试行)》

2025-07-18 00:00:00 编辑:贸促会贸仲委 贸仲委发布

当前,人工智能技术在仲裁领域的探索不断加强、应用场景不断增多,仲裁中使用人工智能工具的现象渐为普遍。为鼓励当事人、仲裁庭等仲裁参与人在仲裁中积极稳妥使用人工智能技术,加快推进人工智能技术与仲裁案件审理的融合,科学平衡仲裁效率提升与风险控制的关系,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提高仲裁公信力,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贸仲”)根据贸仲《仲裁规则》规定精神,结合贸仲仲裁实践,借鉴参考国际通行做法,制定《关于在仲裁中使用人工智能技术的指引(试行)》(“《人工智能指引》”),《人工智能指引》自2025年7月18日起施行,将定期评估、不定期修订。

贸仲制定的《人工智能指引》,是我国乃至亚太地区首部由仲裁机构颁布的关于在仲裁中使用人工智能技术的规范性指引,在肯定人工智能技术在仲裁中的作用的同时,通过对风险、责任的适当提示,服务当事人、仲裁庭等仲裁参与人日益增长的、在仲裁中使用人工智能技术降本增效的现实需求,是贸仲数字化和信息化建设、现代化仲裁重要组成部分,体现了贸仲对仲裁科技的开放包容的态度和对坚定维护仲裁公信力的决心。

《人工智能指引》明确在仲裁中使用人工智能技术时应遵守当事人意思自治、辅助裁判和诚实信用三个基本原则。在明确当事人有权约定在仲裁中是否及如何使用人工智能技术的同时,强调了人工智能技术不替代仲裁庭的独立审判职能、不减轻当事人如实提交仲裁文书和证据材料等义务。此外,《人工智能指引》还明确人工智能技术不应限制当事人合理陈述案情的权利,不减轻仲裁庭勤勉高效推进仲裁程序的责任。

此外,《人工智能指引》还创设“降低使用人工智能技术风险的推荐清单”通过列举当事人和仲裁庭可采取的具体措施,进一步降低使用人工智能技术的风险。

贸仲将继续以服务当事人争议解决需求为导向,为当事人提供安全、合法、高效的智能化仲裁服务以及专业化、数字化、信息化争议解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