贸仲应邀参加联合国贸法会第二工作组第82次会议

2025-10-18 00:00:00 编辑:贸促会贸仲委 贸仲委发布

2025年10月13日至17日,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贸法会)第二工作组(争议解决)第82次会议在维也纳召开。应贸法会的邀请,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贸仲)作为国际非政府组织观察员,派贸仲资深仲裁员、北京金阙律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孟霆、贸仲欧洲仲裁中心副秘书长崔扬及贸仲欧洲中心秘书长助理付智星作为代表现场参会。

 

 

本次会议的核心任务是继续审议承认和执行电子仲裁裁决书的相关问题。在贸法会秘书处关于承认和执行电子仲裁裁决书的说明等文件的基础上,工作组围绕对《承认及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纽约公约》)解释的建议、对《贸法会国际商事仲裁示范法》(《仲裁示范法》)的拟议修正案,以及对《贸法会仲裁规则》的修订工作进行了深入讨论。

会议最终核准了关于《纽约公约》解释的建议的部分案文,该建议立足于贸法会电子商务法规体现的不歧视原则和功能等同原则。案文建议,对《纽约公约》的解释应确保仲裁裁决书不得仅因其采取电子形式而被拒绝承认或执行。与会者普遍认为,这一原则弥足珍贵,能为承认和执行电子形式裁决提供支持。

在修正《仲裁示范法》方面,工作组商定对第31条(裁决书的形式和内容)进行修订,承认裁决可以电子形式做出。工作组同时也审议了对《贸法会仲裁规则》的拟议修订。

会议还根据授权,着手审议电子形式的仲裁通知问题。工作组指出,鉴于不同法域法院在认定通过电子方式发送仲裁通知是否构成适当送达方面的做法差异很大,工作组要求秘书处准备规定允许使用电子仲裁通知的条文和解决接收和送达问题的措辞提案,供审议是否纳入《仲裁示范法》。

 

 

贸仲作为观察员长期参与贸法会第二工作组(争议解决)的相关会议,积极参与对国际贸易法前沿问题的探讨。本次会议就电子仲裁裁决的承认和执行以及电子仲裁通知展开的深入讨论和取得的实质进展,有助于推动国际商事仲裁领域向数字化转型。贸仲将继续关注国际仲裁前沿发展,积极贡献中国智慧,更好地促进中国和国际仲裁事业的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