贸仲组织召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征求意见稿)》专家座谈会

2025-12-11 00:00:00 编辑:贸促会贸仲委 贸仲委发布

2025年12月10日,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贸仲”)专门组织召开专家座谈会(以下简称会议),就最高人民法院近期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进行专门研讨,贸仲副主任兼秘书长王承杰出席并主持会议。

 

(会议现场)

 

【从左至右、从上至下依次为:中国交集团法律风控部总经理助理曹红程,原山西省晋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程浩,北京海外君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崔军,北京采安律师事务所高级顾问高印立,国新证券监事长/原最高院民一庭法官关丽,全国人大法工委民法室原副主任、巡视员扈纪华,贸仲仲裁员李琪,北京建工集团总法律顾问李笑雪,原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秦玉秀,中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贸仲仲裁员孙巍,中国建筑业协会法工委副会长、住建部法律顾问谭敬慧,中航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法律顾问檀中文,上海市锦天城(南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原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副庭长汤雷,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原北京建筑大学副教授张晓霞,通商律师事务所高级顾问赵杭,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高级顾问/原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法院法官周利明】

 

来自法院、企业及律师事务所的近二十位行业专家,立足各自专业领域积淀,围绕《征求意见稿》的功能定位、整体架构及其对市场活动、司法审判实践与仲裁裁判的预期影响,聚焦固定总价合同的裁判规则、变更适用、合同解除后工程价款核算、挂靠与资质借用等实践热点,展开了深入研讨。与会专家普遍认为,《征求意见稿》的制定需紧扣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核心目标,既要充分尊重市场运行规律与商业交易逻辑,亦要确保与相关法律规范、司法解释的协调统一。对此,作为中国首家涉外仲裁机构,贸仲长期深耕建设工程争议解决领域,积累了丰富的案件审理经验,一直注重从实践中系统提炼规律,深入梳理行业争议的核心问题,凝聚实务智慧形成建设性专业见解,为立法释法工作持续提供源自一线实践的专业支撑与智力贡献。

 

(王承杰秘书长讲话)

 

贸仲副主任兼秘书长王承杰最后作总结发言。他感谢各位专家基于理论和实践对《征求意见稿》提出了全面、专业、深刻的修改意见。他指出,本次《征求意见稿》对建设工程领域的法律适用具有广泛而深远的影响,贸仲高度重视该文件的研究,专门组织召开专家研讨会广泛听取意见。他强调,建设工程领域极具复杂性,其发展不仅关乎国内建设工程市场的健康运行,更与“一带一路”倡议等国家重大战略紧密相连。贸仲迄今已受理三千余件相关案件,“一带一路”沿线建设离不开广大建工人的实践,因此无论立法、修法均需立足长远、高瞻远瞩。

他特别提到,政策目标与法律规则之间的平衡,是保障企业“走出去”的关键环节,而仲裁制度在此过程中承担着定纷止争、维护交易秩序的重要职责,司法解释应更好的体现仲裁的制度价值,发挥其在多元化纠纷解决体系中的积极作用。他表示,贸仲将继续依托长期积累的丰富案件审理实践,跟踪研究《征求意见稿》,持续为法律解释的完善与国家法治建设贡献贸仲力量。

贸仲仲裁院副院长解常晴和贸仲各业务处室负责人参与座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