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7日上午,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福建分会(海丝仲裁中心)协办的海丝中央法务区讲堂在厦门成功举办,活动邀请厦门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交通运输部《海商法》修改研究课题组“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小组组长、中国海商法协会常务理事何丽新教授,围绕《海商法》修订的焦点问题分享交流,为法律实务界及航运企业提供前沿理论支撑与操作指引。“《海商法》修订历时八年,2025年10月28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对国际贸易和海上运输的影响非常重大。”何丽新教授介绍说,新海商法主要修改内容包括适度统一国内和国际两个市场的海商规则;适当调整海商活动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为航运数字化发展提供制度保障;健全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制度;完善海商领域的涉外关系法律适用规则等。

目的港无人提货,费用风险由谁承担?无单放货情形下,承运人能否免责?港口经营人能否享有承运人的责任限制权利?针对国际航运贸易实务中的“痛点”与“难点”,何丽新教授结合典型案例,对多个实务焦点问题进行了深入剖析,如建造中的船舶所有权、提单与无单放货、目的港无人提货、邮轮运输、实际托运人的订立、承运人的识别问题等等。

本次活动由厦门市海丝法务办指导,海丝中央法务区秘书处、国际商事争端预防与解决组织(厦门)代表处主办,厦门市贸促会、厦门市律师协会、海丝国际供应链法律服务中心、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福建分会(海丝仲裁中心)、海峡两岸仲裁中心、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海上丝路仲裁中心、厦门市海丝国际仲裁促进中心、厦门市现代供应链联合会、厦门市物流协会协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