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4月20日至21日,由亚洲开发银行研究所(ADBI)与亚洲开发银行(ADB)联合主办的“制度化调解与加强投资争端解决管理体系的政策对话会”在日本东京举行。来自中国、日本、韩国、印度尼西亚、新加坡、越南等ADB成员国的法律专家、政府官员、学者,以及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UNCITRAL)、国际投资争端解决中心(ICSID)等国际组织、主要调解与仲裁机构的代表齐聚一堂,围绕投资争端调解机制的制度化路径展开交流。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贸仲”)受邀委派贸仲华南分会副秘书长金曦在线参会并发言。本次会议共设八个议题,金曦副秘书长参加了第五议题“投资争端中的调解及相关体系的完善”的讨论。

金曦副秘书长从中西调解文化差异的角度切入,指出中国调解植根于“无讼”的文化传统,强调协商互谅、化解矛盾、维护长期合作关系,这与西方诉讼文化中的对抗性程序、以裁判定是非的路径形成鲜明对照。基于这一文化基础,贸仲首创了“仲裁与调解相结合”的制度,并制定了专门的调解规则,为不同法域的当事人提供灵活的规则支持和自主选择空间。她还结合国务院最新颁布的《商事调解条例》,阐述了中国商事调解的制度化、法治化发展路径。
金曦副秘书长还就国际商事合同中的争议解决条款设计发表了意见。她建议,当事人在起草争议解决条款时可明确约定调解机制,为争议的友好解决预留空间。同时,为避免一方利用调解程序恶意拖延时间,调解条款的内容必须清晰、具体,以便调解与后续仲裁程序之间的衔接。
会议期间,各代表还围绕《新加坡调解公约》、投资争端解决机制改革、调解嵌入投资条约、《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成员国间的投资争议解决机制设立及数字化争议解决等议题展开讨论。此次对话旨在深化调解在亚太区域、乃至全球层面的合作,推动调解制度化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