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5月13日,“协同护航双向开放枢纽建设——企业出海法律风险防范应对大家谈”活动在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南京中院”)举办,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江苏仲裁中心(以下简称“贸仲江苏中心”)副秘书长汤寅宏应邀参加并作主题分享。
南京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朱绚凌为活动致辞,她表示,南京中院依托南京国际商事法庭充分发挥牵头引领作用,打造了一批涉外精品案例,未来将持续加强涉外审判专业化建设和一站式国际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决的机制建设,优化服务效能,为企业“引进来”“走出去”提供更精准的司法服务。

(南京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朱绚凌)
南京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赵雪雁发布由南京国际商事法庭联合多方发起的《关于建立健全涉外法律服务联动工作机制的倡议书》。倡议书紧扣双向开放枢纽、“一带一路”枢纽城市建设需求,致力推进涉外法律服务体系化建设。在构建出海法律风险协同防护体系方面,倡议书明确引导企业在合同设计、风险管控中前置嵌入争端解决机制,将包括贸仲江苏中心仲裁示范条款在内的争端解决示范条款列为重点推广内容,从源头帮助企业筑牢跨境经营法律防线。

(南京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赵雪雁)
南京国际商事法庭法官陈霂南、南京海事法院法官吴维维、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法官鲍颖焱分别围绕“法律风险预防、纠纷应对解决与胜诉利益兑现”“国际货物运输法律风险及防范问题”“强化商事思维,传递中国法治文明”等主题进行分享或点评。
作为多元解纷机构代表,贸仲江苏中心副秘书长汤寅宏以“仲裁裁决境外承认与执行的困境和应对”为题解读了仲裁裁决境外承认与执行问题。他指出“仲裁东移”趋势下我国涉外仲裁发展迅速,仲裁裁决跨境承认与执行需求日益迫切。他深入解析了《纽约公约》条款适用差异与送达程序痛点,并通过贸仲裁决在印尼、沙特成功执行的典型案例,讲解了跨境承认与执行的有效路径与实操经验。他建议企业优选中国仲裁机构、注重条款可执行性,强调启动仲裁应“谋定而后动”,预先考虑执行地法律和实践。他还介绍了贸仲长期深耕涉外仲裁前沿研究,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仲裁制度、仲裁域外承认与执行等重点领域形成一系列高质量专业研究成果。

(贸仲江苏中心副秘书长汤寅宏)
苏豪控股集团风控法律部(公司律师部)总经理周艳婷向与会嘉宾分享了“一带一路”贸易投资一体化进程相关法律问题及风险防控经验,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法务部总经理郭劲分享了跨境电商领域法律风险及防控经验,中国银行江苏省分行交易银行部主任级高级经理徐珺详细解读了《联合国可转让货物单证公约》相关问题,贸仲仲裁员、南京法院国际商事专家委员会专家委员陈发云结合自身案件代理经验解读了海外法律服务供应问题,南京仲裁委员会办公室国际仲裁部秘书栾静解读了临时仲裁问题。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孙辙作总结发言。他充分肯定了本次活动的成效,强调各方应深化涉外审判协同、打通机制壁垒,推进“诉-调-仲”一体化建设,紧扣市场主体需求精准施策,以优质涉外法治服务护航双向开放枢纽建设。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孙辙)
未来,贸仲江苏中心将持续深化与法院系统及各类涉外法律服务主体的协同联动,充分发挥涉外仲裁专业优势,不断完善跨境争议解决服务能力,为市场主体提供优质高效的仲裁法律服务,以法治护航江苏高水平对外开放与双向开放枢纽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