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长三角商事仲裁对话——中国资本市场热点争议的仲裁之道在江苏南京成功举办

2026-09-07 10:33:27 编辑:贸促会贸仲委 贸仲委发布

9月3日,2026长三角商事仲裁对话——中国资本市场热点争议的仲裁之道在江苏南京成功举办。本次活动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分会(以下简称“贸仲上海分会”)、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浙江分会(以下简称“贸仲浙江分会”)、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江苏仲裁中心(以下简称“贸仲江苏中心”)、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江苏省分会(以下简称“江苏省贸促会”)、江苏省律师协会共同主办,南京市法学会涉外法治研究会、南京市律师协会证券基金专业委员会、国浩民商事争议解决业务委员会暨法律研究中心、国浩上海、南京、杭州、宁波、合肥五地办公室承办。

贸仲仲裁院副院长、贸仲江苏中心秘书长谷岩,江苏省贸促会党组成员、副会长丛苏峰,江苏省律师协会会长车捷,南京市法学会涉外法治研究会会长、南京市司法局党组副书记、政治部主任徐晓洁分别为本次活动致辞。

 

(谷岩副院长致辞)

 

谷岩副院长在致辞中表示,长三角是我国经济发展最活跃、开放程度最高、创新能力最强的区域之一,也是资本、产业、技术和人才高效流动的区域。资本市场作为服务实体经济和优化资源配置的重要平台,资本市场争议也呈现出主体多、合同多、规则多、程序多等特征。仲裁以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程序灵活、专家裁判和跨境执行便利见长,与资本市场主体对专业、高效、保密争议解决的需求高度契合。贸仲作为新中国首家仲裁机构,积累了70年仲裁争议解决实践经验,并关注和推动仲裁事业在江苏、上海和浙江地区的发展。他希望以此次活动为契机,以区域协同凝聚共识,把研讨中形成的专业认识进一步转化为规则研究、合同指引和企业风险防范能力,回应资本市场争议解决的现实难题,推动形成具有中国特色、与国际实践相融通的仲裁经验,为长三角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对外开放贡献法治力量。

 

(丛苏峰副会长致辞)

 

丛苏峰副会长在致辞中指出,江苏作为经济与开放大省,资本市场发展活力强劲。随着资本市场纵深推进,新型复杂纠纷持续增多。本次活动精准契合江苏对于高质量、国际化仲裁服务的迫切需求,积极响应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与金融法治建设部署,江苏省贸促会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多措并举推动涉外仲裁事业提质发展,推广商事调解与国际仲裁模式,完善多元解纷机制,构建资本市场共治共享格局。

 

(车捷会长致辞)

 

车捷会长在致辞中表示值新《仲裁法》实施元年与贸仲成立70周年双重节点,本次活动时机特殊、意义深远。他期待通过本次研讨,沉淀实务共识,健全长三角商事争议解决生态圈,深化法律共同体跨区域协作,凝聚法治保障合力,护航市场主体稳健经营,为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徐晓洁会长在致辞中指出,长三角是国内资本市场核心承载高地,南京作为“一带一路”重要枢纽城市,依托自贸试验区与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政策叠加优势,在江苏省政府支持下,南京正全力打造商事争议解决优选地。仲裁的生命力在于专业、高效、保密、接轨国际又贴合本土,她期待借新《仲裁法》实施机遇,集聚资源、培育人才,持续优化长三角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肖冰教授演讲)

 

本次活动分为主旨演讲和圆桌会议两部分。贸仲仲裁员、东南大学法学院教授肖冰以“增资协议解除仲裁案件中的‘涉他性’衡量”为题进行主题演讲。她指出,未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情形下,该类纠纷核心集中于增资协议解除、投资款返还两大议题,均涉及“涉他性”衡量判断。协议解除层面,“涉他性”在于是否追加原股东作为案件当事人。投资款返还层面,“涉他性”判断落点于外部债权人利益保护问题。她表示,“涉他性”评判根植于公司法内外关系区分逻辑,对内面向公司内部主体,侧重利益平衡与实质权益保护;对外则面向第三方主体,恪守交易安全与善意第三人保护。增资协议竞合于内外之间,个案中需要给予更多复杂和细致的衡量。

 

(陈发云律师演讲)

 

贸仲仲裁员、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合伙人陈发云以“一个‘届时’,两种命运——创始股东对赌回购中时点界定与责任切割的仲裁实践”为题进行主题演讲。他通过真实案例围绕“创始股东的回购责任,以届时在目标公司中的股权价值为限”这一争议条款,阐释创始股东对赌回购中时点界定与责任切割的仲裁实践。他提出,仲裁员在审裁案件时,应努力做到让每一次解释都经得起法律的检验,让每一个“届时”,都讲得通、说得透。

 

(汤寅宏副秘书长总结分享)

 

贸仲江苏中心副秘书长汤寅宏对主旨演讲第一部分总结分享。他复盘了肖冰教授关于增资协议解除“涉他性”法理悖论、内外法律关系平衡的深度分享,以及陈发云律师围绕对赌回购“届时”条款释义、股东责任切割的实务解读。他表示未来贸仲江苏中心将持续深耕资本市场争议解决领域,依托区域法治资源,深化实务研究与成果转化,赋能长三角资本市场法治化发展。

 

(王艳丽院长演讲)

 

南京审计大学法学院院长王艳丽以“资本市场仲裁案件中刑民交叉问题研究”为题进行演讲。她从刑民交叉视角探讨了资本市场仲裁中刑民交叉问题的处理逻辑与裁判边界。结合仲裁实务,她提出处理此类纠纷应当遵循仲裁效率本位与司法谦抑、赔偿优先与刑民并举、功能判断优先于关系判断等基本原则。她表示,资本市场刑民交叉纠纷处置是动态平衡的实践探索,应当积极运用“先民后刑”审理思路,统筹兼顾商事争议解决与刑事风险规制。

 

(申黎律师演讲)

 

贸仲仲裁员、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合伙人申黎以“中国资本市场对赌协议裁判思路的演进及展望”为题进行分享。他梳理了对赌争议的司法裁判思路演进、新公司法带来的冲击以及未来裁判趋势。他指出,对赌纠纷核心争议集中于投资者与目标公司直接对赌、目标公司为股东回购提供担保两类交易模式。他认为,未来对赌裁判将呈现“协议有效但履行受限”常态化、穿透式实质审查常态化、风险责任向创始股东全面转移三大趋势,他建议投融资机构顺应司法导向重构对赌交易架构。

 

(沈田丰会长总结分享)

 

浙江省律师协会会长沈田丰对主旨演讲第二部分进行总结分享。他表示,我国科创产业进入全球引领阶段,创业试错与失败风险显著提升,对赌回购纠纷处理中应当避免将股权投资异化为刚性债权。裁判者应当适当包容科创失败,合理保护创业者权益,防止过度追责抑制市场创新创业活力。

 

(圆桌会议,从左到右依次为金磊律师、王政副秘书长、何丽丽律师、徐衍修律师、任虹法务总监、沈悦志总法律顾问)

 

圆桌会议环节由国浩律师(合肥)事务所管理合伙人、主任金磊主持,南京市律师协会副秘书长王政、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合伙人何丽丽、国浩律师(宁波)事务所管理合伙人、主任徐衍修、科沃斯集团法务总监任虹、贸仲仲裁员、德国汉高集团北亚区(大中华区、韩国及日本)总法律顾问沈悦志与谈。各位嘉宾围绕“资本市场争议的可仲裁性”展开探讨,并就资本市场争议可仲裁性的法定边界与制度逻辑,涉及证券虚假陈述纠纷、公司治理纠纷、私募基金与对赌协议争议、证券期货市场群体性纠纷等典型场景的可仲裁性判断标准进行了热烈讨论,为资本市场争议解决机制的多元化发展提供了有益启示。

 

(左上为王龙奎副会长、右上为龚少阳副秘书长、左下为魏洪贵秘书长助理、右下为杨晨律师)

 

本次活动开幕致辞环节由贸仲仲裁员、海南省律师协会副会长王龙奎主持。主旨演讲部分由贸仲上海分会副秘书长龚少阳、贸仲浙江分会秘书长助理魏洪贵分别主持。国浩民商事争议解决业务委员会暨法律研究中心秘书长、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合伙人杨晨主持闭幕总结环节。

 

(潘明祥律师致辞)

 

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管理合伙人、主任潘明祥进行闭幕致辞。他表示仲裁化解资本市场争议是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有益趋势。国浩将积极推广仲裁制度、培育专业仲裁人才,引导市场主体选用适配的争议解决路径,并希望以本次长三角商事仲裁对话为契机,持续打造长三角高品质法律交流平台,深化区域仲裁协同发展。

 

(活动现场)

 

本次活动在长三角法律实务界引发广泛关注,吸引了仲裁员、律师、行业专家、企业法务等线下120余人参加,1100人次线上同步观看,充分体现了区域资本市场对仲裁作为高质量争议解决方式的热切期待。在资本市场深化改革与《仲裁法》修订实施的双重背景下,本次活动围绕资本市场前沿议题凝聚了丰富共识,为仲裁服务实体经济、护航资本市场发展提供了宝贵的实践指引。贸仲将继续关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持续发挥国际化规则、专业化人才与区域协同联动的综合优势,为资本市场主体提供更稳定、可预期的争议解决服务,共同擦亮长三角仲裁服务品牌,为中国资本市场法治化、国际化进程贡献更多实践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