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工商业贸易代表团访华

2022-05-16 10:00:00 编辑:贸促会信息中心 信息中心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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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3年6月5日,应中国贸促会邀请,法国工商业贸易代表团访华。访华期间,法国贸促会与中国进出口公司签订贸易协定,标志着新中国与法国民间贸易的开始

1952年在莫斯科国际经济会议期间,中国代表团与法国代表团进行了首次接触,就开展两国间的民间贸易交换意见。

1953年5月,法国工商业贸易代表团一行14人,应中国贸促会的邀请来华访问。经中国贸促会介绍,中国进出口公司负责人与法国代表团进行业务洽谈,并于6月5日达成了一项关于中法易货贸易的协定。

此项易货贸易协定共有10条,主要内容是确定双方以易货平衡为原则开展民间贸易。双方同意在本协定为期1年的有效期内,根据双方的需要和可能,每方向对方出口相当于1000万英镑的货物。法国售给中国的商品主要为各种生产器材;中国卖给法国的货品包括茶叶、植物油料、猪鬃及其他土特产品。

这个协议的签订,标志着新中国与法国民间贸易的开始,具有重要的历史意义。

(来源:《贸促春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