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港澳大湾区调解员资格资历评审标准发布施行

2021-12-30 00:00:00 编辑:贸促会驻外代表处香港 驻香港代表处审核 来源: 紫荆网


     《粤港澳大湾区调解员资格资历评审标准》和《粤港澳大湾区调解员专业操守最佳准则》12月30日正式发布及施行。

       大湾区有内地、香港和澳门三种不同法制,内地、香港和澳门的调解模式、体制及发展亦有异。制定统一的大湾区调解员资格资历评审标准和专业操守最佳准则,是大湾区法治建设的开放及香港融入大湾区发展的一大里程碑,促进粤港澳大湾区调解员专业发展,并加强大湾区内调解使用者的信心。

       由粤港澳大湾区调解平台制定及颁布的调解员资格资历评审标准,内地、香港和澳门法律部门在制定其评审细则时执行;调解员专业操守的最佳准则,则让内地、香港和澳门调解机构按实际情况和执行需要,各自制定其详细的专业操守标准时,作为参考及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