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保险业监管局:非亲身销售保险临时措施有效期延至明年4月底

2022-09-09 00:00:00 编辑:贸促会驻外代表处香港 驻香港代表处审核 来源: 香港商报


       因应香港的新冠疫情发展,香港保险业监管局(保监局)9月9日向获授权的人寿保险公司发出通函,容许以非亲身销售方式分销特定保障型保险产品的临时便利措施,延长至2023年4月30日,措施涵盖的产品范畴和执行细节维持不变。

       临时便利措施涵盖的产品,包括合资格延期年金保单、自愿医保产品、定期人寿保险保单,以及能提供保险保障而不含高储蓄成分的保费回赠保单或无现金价值的可续保保单。

       保险公司和保险中介人可透过不同的非亲身销售渠道,如网上、电话、邮递或视像会议等,分销这些产品,但必须在销售时清晰披露产品的数据,而保单冷静期亦须延长至不少于30日以保障投保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