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方依法对澳葡萄酒实施反倾销措施

2020-12-07 00:00:00 编辑:贸促会法律部 法律部录入

来源:中国贸易新闻网

11月27日,我国商务部发布公告称,调查机关初步认定,原产于澳大利亚的进口相关葡萄酒存在倾销,国内相关葡萄酒产业受到实质损害,而且倾销与实质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根据《反倾销条例》第二十八条和第二十九条的规定,调查机关决定采用保证金形式实施临时反倾销措施。

“征收临时反倾销税和采用担保方式,支付现金或保证金是常见的临时反倾销措施。该事件中,进口商在初裁后需要按初裁税率缴纳保证金,各公司保证金比率为107.1%—212.1%。”道琼斯公司风险合规专家石龙新在接受《中国贸易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这一举措可能导致澳大利亚葡萄酒涨价,失去价格优势,对当地酒厂、经销商、进口商、消费者等都将产生影响。

中澳贸易发生转折

终裁结果受关注

2015年中澳签订自由贸易协定,澳大利亚进入中国的葡萄酒关税逐年降低;2019 年实现零关税,澳大利亚成为中国进口葡萄酒的最大来源国。在截至2020年3月底的12个月中,澳大利亚葡萄酒对中国市场的出口额增长了13%至12.5亿澳元。在截至2020年5月的12个月内,澳大利亚在中国内地葡萄酒进口额中占比37%,遥遥领先于法国所占的27%、智利所占的13%、以及意大利所占的6%。

7月6日,中国酒业协会代表国内相关葡萄酒产业,正式向调查机关提起对原产于澳大利亚的进口相关葡萄酒进行反倾销调查的申请。根据审查结果及《反倾销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调查机关于8月18日发布立案公告,决定对澳大利亚的进口相关葡萄酒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11月27日,中国相关部门裁定原产于澳大利亚的进口相关葡萄酒存在倾销,中国国内相关葡萄酒产业受到了实质损害,而且倾销与实质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中方表示,主管部门依法依规对外国输华产品采取相关措施,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国际惯例,也是对中国国内产业和消费者负责任的行为。

反倾销程序通常分为申请、立案、初裁、终裁、期终复审等环节。石龙新介绍说,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临时反倾销措施的实施期限,一般不超过4个月。特殊情况下,可延长6个月,即延续到2021年8月27日。最终裁决的日期应该为2021年8月18日,或延长6个月至2022年2月18日。

终裁结果是否会出现加征关税的处罚是从业者最担心的。记者了解到,美国葡萄酒被加征74%关税后,综合税率高达118%,虽然美国酒在中国市场份额很小,税率增加打击了进口到中国的美国葡萄酒。而中国市场对于澳大利亚的重要性远远高于中国市场对美国的重要性。

“终裁作出后,如果调查认为没有形成实质性的倾销,保证金全部退还;如果倾销税率低于保证金比例,退还差额部分;如果倾销税率等于或高于保证金比例,保证金转为反倾销税。”石龙新表示,保证金多半由进口商缴纳,进口商会承担更多的资金压力以及对未来不可测的担忧。现在能做的就是为未来做好打算,在市场上寻找替代品。

对于消费者来说,石龙新认为,澳大利亚葡萄酒涨价似乎是必然的,但目前基本供需可以满足,更大的变化可能在终裁结果出来后才能评估。

这给澳大利亚葡萄酒产业带来的影响无疑是巨大的。“中国对我们而言是一个很大的市场,然而现在,来自欧洲等地的主要竞争对手已经有了100%至200%的税率优势,这令我们的竞争力变得非常困难。”澳葡萄与葡萄酒协会首席执行官巴塔格林表示。

从贸易摩擦中吸取经验

中小企业可打造自身品牌

“此次对澳大利亚进口葡萄酒进行反倾销调查事件,提醒了经销商、进口商,不要把鸡蛋放在一个篮子里,应当拓展渠道、平衡澳大利亚酒、国产酒、智利酒、新西兰酒等的比例,降低单一进口 澳大利亚酒带来的风险。”石龙新表示,除了葡萄酒行业之外,相关企业也要特别留意所在行业澳大利亚商品的进口情况,如木材、海鲜产品等。及时了解业内动向,如“通关难”等问题,审慎作出决策,避免“严重影响”的措施突然出现,导致经营无法维系。

同时,这也给我国葡萄酒中小企业带来启示。石龙新表示,中小企业可以借此机会进行新产品研发,完善市场营销策略,打造自身品牌,给我国消费者更多本土化的选择,改善市场上依赖进口酒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