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5日,纪念《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以下简称《公约》,英文简称为CISG)通过40周年国际研讨会在京举行。本次研讨会由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以下简称商务部)、中国贸促会和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贸仲)共同举办。中国贸促会副会长卢鹏起、商务部条法司司长李詠箑出席开幕式并致辞,联合国贸法会秘书长安娜·乔宾·布莱特通过视频作主旨发言。贸仲副主任兼秘书长王承杰主持开幕式。
本次研讨会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举办,线上直播平台面向全球受众播放,近40个国家和地区超过4.6万人与会。
(研讨会开幕式现场)
(卢鹏起副会长在开幕式上致辞)
卢鹏起副会长指出,《公约》自1980年通过已走过40年风雨历程,建立了现代、公正的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制度,为提升国际贸易的法律确定性、降低交易成本提供了重要依据。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冲击和世界经济不确定不稳定性上升带来的挑战,中国仲裁界要与联合国贸法会及世界各国同仁以《公约》的推广使用和进一步研究完善为抓手,紧跟经济全球化和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的时代要求,坚持和加强国际合作,建立国际经济发展的稳定秩序;加快新型法律问题研判,增强国际贸易和争议解决规则发展新动力;推动《公约》广泛运用,为国际争议解决拓展更大空间。他表示,站在历史新的更高起点上,要推动《公约》不断实现新发展,坚定维护以联合国为核心的国际体系,加快构建更加稳定共赢的国际经贸秩序和治理体系。
(商务部条法司司长李詠箑在开幕式上致辞)
李詠箑司长表示,40年间,《公约》广泛应用于国际贸易实践,为各国立法司法提供了有益指引。中国在改革开放初期加入《公约》,表明了中国对外开放、与世界接轨的愿望,也促进了中国法制的国际化进程,对中国的立法和司法实践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公约》对促进中国对外贸易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中国将继续以开放、积极的态度与包括联合国贸法会在内的国际组织深化合作,为国际经贸规则的制定与完善,为经济全球化向更加开放、包容、普惠、共赢的方向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联合国贸法会秘书长安娜·乔宾·布莱特作主旨发言)
安娜·乔宾·布莱特秘书长在主旨发言中表示,《公约》为促进贸易法规的统一与协调发挥了巨大的作用,已成为世界上最为成功的统一性法律文件之一。中国是《公约》早期缔约国之一,并将《公约》中的条款灵活运用转化至国内的合同法和最新的民法典中。贸仲在案件审理中适用《公约》,为促进《公约》的适用与完善作出了贡献。联合国贸法会希望通过此次会议向世界各国、特别是非缔约国展示《公约》的优势,进一步扩大《公约》的适用范围。
(王承杰秘书长作专题报告)
研讨会上,王承杰秘书长就《公约》在中国仲裁的适用作专题报告。他在报告中充分肯定了《公约》在建立现代、统一和公正的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制度中所发挥的积极作用,详细介绍了《公约》与中国和中国仲裁的紧密联系,总结归纳了贸仲在审理《公约》案件的丰富实践,并分别对《公约》适用、合同效力、合同履行、电子数据等重点问题进行了深入分析。贸仲长期以来一直积极参与联合国贸法会法规判例法的报告工作,也是唯一向美国佩斯大学(Pace University)的《公约》数据库提供案例的中国仲裁机构。《公约》数据库显示,1988年至2001年,数据库已收录贸仲审结的《公约》案例224件。从2002年到2020年,贸仲结案裁决库中统计的有关《公约》的裁决有553件。
他表示,未来贸仲还将加强仲裁员有关培训,研判新的法律问题,提升适用《公约》审理水平;通过建设数字图书馆等方式,探索《公约》相关判例的透明与分享;充分利用《“一带一路”仲裁机构北京联合宣言》平台优势,推进《公约》的全球广泛适用。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在中国仲裁的适用》中英文版)
为纪念《公约》通过40周年,贸仲组织出版了“《公约》在中国仲裁的适用”中英文版,并在本次研讨会上正式发布。
会上,来自国际组织和“一带一路”国家的代表、国内外知名法律学者及争议解决专家围绕“CISG在中国适用的经验与挑战”“CISG——为‘一带一路’贸易争议提供解决方案”“数字经济时代的CISG”和“货物贸易的争议解决”等四个议题展开深入讨论,共享《公约》在国际货物销售争议解决中的最新实践成果。
[议题一“CISG在中国适用的经验与挑战”嘉宾 从上到下、从左到右分别为外交学院法学教授、资深仲裁员卢松先生,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法官王海峰先生,CISG咨询委员会委员、清华大学法学教授、资深仲裁员韩世远先生,中国通用咨询投资有限公司原总法律顾问、资深仲裁员黄瑞女士,安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资深仲裁员董箫先生,国际商会中国国家委员会(ICC China)商法与惯例委员会执行主席、中国政法大学法学教授、资深仲裁员高祥先生]
与会嘉宾分别介绍了中国法院适用《公约》的情况、对《公约》的研究经验和思考、中国公司项目合同适用《公约》、处理涉《公约》案件的工作体会以及给中国用户的建议、Incoterms®及其在《公约》下的适用等内容,肯定了《公约》在国际贸易体系中发挥的积极作用,总结《公约》适用和解释等问题,并为完善《公约》提出建议。
[议题二“CISG——为‘一带一路’贸易争议提供解决方案”嘉宾 从上到下、从左到右分别为中欧经贸咨询委员会主任、国际发展法组织顾问、原商务部欧洲司司长、资深仲裁员周晓燕女士,斯里兰卡驻中国大使Palitha KOHONA先生,沙特商事仲裁中心(SCCA)总法律顾问Christian ALBERTI先生,香港中文大学法学院院长Lutz-Christian WOLFF先生,资深全职仲裁员、最高人民法院国际商事法庭专家委员会成员杨良宜先生,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资深仲裁员刘彤先生]
“一带一路”倡议背景下,建立争端解决机制成为多方关注的焦点。本议题嘉宾结合《公约》适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国际贸易争议的优势,肯定了《公约》在解决“一带一路”贸易争议的作用,探讨了《公约》条款排除适用的风险和应对措施,为建立“一带一路”贸易争议解决机制提供解决方案。
[议题三“数字经济时代的CISG”嘉宾
从上到下、从左到右分别为北京市环中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资深仲裁员王雪华先生,联合国贸法会秘书处法律官员Luca
CASTELLANI先生,联合国贸法会原电子商务工作组主席、国际调解与仲裁论坛(FICA)副主席Jeffrey
CHAN先生,北京师范大学互联网政策与法律研究中心主任、资深仲裁员薛虹女士,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总法律顾问、国际货运代理协会联合会法律事务顾问委员会主席、资深仲裁员杨运涛先生,腾讯公司法务专家、武汉大学经济外交中心研究员王优酉先生]
与会嘉宾围绕《公约》在数字经济时代中的运用,分别就贸法会提供的电子商务合同法统一框架、知识产权在数字贸易当中的作用、电子提单面临的制约因素和发展趋势、数字时代对《公约》发展的影响等方面展开讨论,指出《公约》应当顺应时代潮流,及时回应数字化发展提出的新需求,并对《公约》在数字时代进行改进和完善提出了设想。
[议题四“货物贸易的争议解决”嘉宾
从上到下、从左到右分别为中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资深仲裁员曹丽军先生,新加坡国际商事法庭法官、原香港高等法院法官、资深仲裁员Anselmo
REYES先生,英国有效争议解决中心(CEDR)亚太区域代表、世界银行亚洲地区调解员/培训师Danny MCFADDEN先生,韩国Peter &
Kim律师事务所资深合伙人、国际商事仲裁理事会(ICCA)咨询委员会成员、资深仲裁员Kevin
KIM先生,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贸仲仲裁员胡振杰先生,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贸仲仲裁员李涛女士]
与会嘉宾分别从不同视角介绍了新加坡国际商事法庭的创新做法、英国有效争议解决中心的调解经验、朝韩之间的贸易纠纷解决机制、货物贸易争端解决机制的特点及其解决方式和后疫情时代争议解决的思考,讨论货物贸易争议解决机制的最新发展,并对疫情下争议解决机制的发展做出了展望。
本次研讨会在热烈紧张的氛围中取得了丰硕成果。与会人员高度赞扬《公约》40年来在统一国际贸易法律、降低国际贸易成本方面取得的成果,并为《公约》的进一步完善提出了富有建设性的建议。与会专家普遍认为,应当在世界范围内进一步扩大《公约》的适用范围,推动全球多边贸易体制的完善,为后疫情时代世界经济的复苏作出贡献。
(解常晴副院长致闭幕辞)
贸仲仲裁院副院长解常晴在闭幕式上致辞表示,《公约》为国际贸易的快速发展提供了坚实的保障。面对复杂的国际贸易格局,加强国际法治环境建设的工作时不我待,贸仲愿与国际国内机构深化合作,共同助力国际争端解决事业的发展,为世界经济繁荣稳定作出贡献。
此次举办40周年纪念活动,旨在总结《公约》在中国适用的成功经验,展现以贸仲为代表的国际仲裁机构适用《公约》的丰富裁判经验,为《公约》统一解释与适用提供重要参考,进一步扩大《公约》适用范围,维护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全球多边贸易体制,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由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组织制定,于1980年在维也纳举行的外交会议上获得通过。自通过以来,《公约》为建立世界通行经贸法律规则,促进缔约国立法改革,维护以联合国为核心的全球治理体系,推动经济全球化进程发挥了重要作用。中国作为早期缔约国之一,于1986年向联合国秘书长递交了正式参加《公约》的核准书。《公约》自1988年起在中国生效,对中国市场经济和合同法律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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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新闻]中国贸促会:国际贸易条约为推动经济全球化发挥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