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际商事仲裁年度报告2020-2021)》 新闻发布会

2021-09-13 17:00:00 编辑:贸促会 贸促会管理员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副主任兼秘书长  王承杰: 

新闻界的各位朋友:

欢迎出席今天的《中国国际商事仲裁年度报告(2020-2021)》中英文版新闻发布会。我谨代表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贸仲”),对各位记者朋友给予我们工作上的关心和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以下,我简要介绍贸仲《中国国际商事仲裁年度报告(2020-2021)》(以下简称“2020-2021年度报告”)的相关情况。

一、年度报告的发布背景和意义

当前,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变,和平与发展仍然是时代主题,但国际环境不稳定性不确定性明显上升,新冠肺炎疫情大流行影响广泛深远。法治成为国家核心竞争力的重要内容。习近平总书记2020年11月16日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强调,坚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要加快涉外法治工作战略布局,协调推进国内治理和国际治理,更好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要注重培育一批国际一流的仲裁机构,把涉外法治保障和服务工作做得更有成效。

我国的国际商事仲裁事业始于1956年依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决定设立的贸仲,迄今已有64年发展历程。64年来,我国国际商事仲裁工作始终与共和国对内改革、对外开放的时代脉搏共鸣,在国家的大力支持下获得了长足发展。作为中国最具代表性的国际性常设仲裁机构,贸仲始终牢记服务于党和国家对外开放大局的初心,保持着蓬勃向上的发展势头。贸仲国际商事仲裁案件受案量、标的额以及当事人国籍数量均跻身国际仲裁机构前列,仲裁裁决在全球100多个国家和地区得到执行,以大量的实例铸就了中国仲裁的国际公信力和影响力。在今年5月由业界权威英国伦敦玛丽女王大学(Queen Mary)发布的《2021年国际仲裁调查报告》中,贸仲获评全球最受欢迎的五大仲裁机构之一。这是我国仲裁机构首次跻身前五,体现了国际仲裁界和广大仲裁用户对中国仲裁法治的认可和信任。

同时,贸仲也始终坚持推动我国国际商事仲裁的理论研究和实践发展,自2014年以来持续开展年度国际商事仲裁研究,到今年已是第七年发布《中国国际商事仲裁年度报告》,受到了国内外仲裁界、法律界和媒体界的广泛关注。

在此背景下,继续开展专项课题研究,发布我国国际商事仲裁年度报告,反映我国国际商事仲裁的发展现状和仲裁法治建设情况,总结经验,这对于贯彻落实国家方针政策,坚持新发展理念,推动我国国际商事仲裁的理论研究和实践发展,为国家立法司法部门提供参考,为国内外仲裁界搭建信息交流平台,提升我国在国际仲裁界的影响力和竞争力,促进我国国际商事仲裁制度的完善和仲裁事业的进一步发展,都具有重要而现实的意义。

二、年度报告的编写概况

2020-2021年度报告继续委托中国人民大学组成课题组编写。课题组组长为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党委常务副书记、副院长杜焕芳仲裁员和贸仲仲裁研究所主任姚俊逸,课题组主要成员为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沈红雨法官,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教授宋连斌仲裁员,安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董箫仲裁员,英国品诚梅森律师事务所(Pinsent Masons LLP)合伙人及中国区联合负责人陈希佳仲裁员,兰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杨强仲裁员。

2020-2021年度报告采用实证分析与理论研究相结合的研究方法,力求展现中国国际商事仲裁发展亮点。具体言之,在分析2020年中国国际商事仲裁案件数据和2020年至2021年6月中国仲裁法制实践发展的基础上,同步跟踪国内外商事仲裁理论研究动态,探讨中国国际商事仲裁司法审查情况,分析新冠肺炎疫情下国际商事仲裁发展与实践,研究仲裁员利益冲突及回避情形热点问题,并以金融类仲裁案件作为本年度商事仲裁发展的特别观察。

三、年度报告的主要亮点

2020-2021年度报告主要聚焦关注以下热点问题,并取得了积极成果。

第一,积极回应并探讨新冠疫情下国际商事仲裁的发展与实践。新冠疫情对于各国乃至世界经济发展带来了严重的消极影响,其中国际贸易、建设工程、航空以及金融领域较为典型,其中的实体争议值得关注和研究。在仲裁程序以及审理方式的层面,案件量增长和疫情带来的障碍给国外商事仲裁机构带来了挑战。贸仲等仲裁机构综合应用远程开庭等互联网信息技术,迅速出台了一系列针对疫情下保障仲裁活动顺利进行的措施。此次年度报告对此类经验进行了总结,力争为国际商事仲裁事业发展史上再记录重要一页。

第二,进行了“金融类仲裁案件特别观察”。仲裁作为一种专业高效的纠纷解决方式,在解决金融争议中发挥了重要作用。金融类仲裁案件数量、标的金额逐年递增的趋势,佐证了仲裁在解决金融争议中的优势已经越来越得到市场主体的认可。此次年度报告从贸仲2020年审结的金融类案件中,搜集和选取了217件典型案例,在隐去当事人、仲裁员、案号等信息后,通过大数据分析以及对典型案例的剖析,特别观察了当前涉及国内及跨境金融类纠纷仲裁案件呈现的特点以及金融类案件仲裁理念的发展情况。总结发现,金融仲裁具有平等性、快捷性、保密性和权威性,有助于降低金融消费者法律救济成本和救济风险。同时,金融仲裁在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安全稳定方面也将发挥更积极的作用,并为金融行业提供更高品质、更符合国际化标准的仲裁服务。

第三,聚焦2020年前后国际商事仲裁领域仲裁员利益冲突及回避问题的实务动态及发展状况,力图重建该领域的最新图景,并分析所发现的问题。年度报告以贸仲有关的回避决定和全国法院系统受理涉及仲裁员利益冲突案件为样本,梳理展现了仲裁员利益冲突案件在实践中的基本样貌。年度报告通过实证分析仲裁员利益冲突的典型案例,对于违反仲裁法规、违反仲裁规则、违反仲裁员守则以及其他情形四种类型的焦点问题进行了总结,这对于明晰仲裁员利益冲突的边界,具有参考意义。

第四,年度报告得到了从事全国涉外仲裁案件司法审查与监督工作的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的大力支持,报告第五章由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编写,基于最权威的数据对中国国际商事仲裁司法审查情况进行了全面研究,梳理总结我国法院仲裁司法审查的典型案例和域外仲裁裁决的执行情况。可以看到,人民法院秉持支持仲裁的友好态度和有利于裁决执行的《纽约公约》精神,尊重当事人约定的仲裁协议以及仲裁规则、严格把握公共政策条款,在民事裁定书中的说理和分析日趋详细,并在对国际条约具体条款的理解上适当参考了联合国贸法会等国际权威指南,整体呈现较高的涉外司法裁判水平,为仲裁营造了公正良好的司法环境。

以上是《中国国际商事仲裁年度报告(2020-2021)》的一些基本情况介绍。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是我国现代化建设进程中具有特殊重要意义的一年。站在历史新的更高起点上,今后我们还将继续努力,不断完善提高,把中国国际商事仲裁年度研究越做越好,提高国际社会对中国国际商事仲裁的关注度,提升中外各界对中国国际商事仲裁的信心,不断提升中国仲裁的国际影响力和公信力!

谢谢大家!